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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宣传

病人的权利与义务​

发布日期:2017-09-22  浏览:18882次

病人的权利与义务


    病人的权利:

    1.享有人格尊重权,个人隐私、人格尊严及信仰得到尊重。
    2.享有知情同意权,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、治疗计划及结果,治疗药物名称、治疗作用、用法用量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,规定的医疗、护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。
    3.享有参与选择权,面对医生同时提出的几种不同治疗方案,有权要求选择权,面对医生同时提出的几种不同治疗方案,有权要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案。
    4.享有隐私权,医院将对您的病情资料予以保密,但医疗质量检查、保护国家和公共卫生利益需要等情况除外。
    5.享有投诉权,如果您对医院医疗服务有意见,可以拨打医务科电话84211244-3025、医院办公室电话84214794、纪检监察室电话84211244-3010投诉(夜间、节假日向总值班投诉84233379)。
    病人的义务:
    1.提供自己真实的病史,不能隐瞒病史。由于隐瞒病史而发生的医疗事故应该由患者来负责。
    2.医院是一个公共场所,要遵守医院的规定和秩序。
    3.配合诊断和治疗,遵从医嘱并配合完成取得您同意的诊疗措施。
    4.按时足额缴纳医疗费用并按医嘱出院。
    5.每个患者的诊疗是一个系统工程,医务人员的工作非常辛苦,请您尊重医务人员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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